第一章 渔夫_从骊珠入腹当龙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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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渔夫

  大恒,野泽郡,大野泽。

  月光倾泻,铺洒湖面,波光粼粼。

  一艘乌篷船停在芦苇荡中,四周孤寂,无船往来。

  野泽烟波万顷,极为辽阔,号称纵横千里。其中水产丰盛,养活了数以千百计的渔民。

  张顺就是其中之一。

  只是前不久发生了一桩事,以致于张顺已被现代都市穿越来的灵魂占据了身体。

  前身张顺一次捕鱼,偶然间得到了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珠,体型不大,弹丸大小,不过有光彩流溢,不是凡物。

  前身以为是一颗珍珠,欣喜若狂,宝贝得紧,每日放在枕边,同寝同睡,做着找好门路贩卖出去,挣来大钱,摆脱渔夫的身份,在岸上置办一处家宅,娶上一名娇妻的美梦。

  只是还未寻到买家,一次张顺入睡时,躺在船舱,举起珠子看时,不小心将那宝贝的珠子落入口中,吞入腹内。

  那宝珠不断搅动肉身,灼烧入腹,极度痛苦,前身柳歌没熬过当晚,就抱憾而死了,而与此同时,后世而来的灵魂便因此占据了这副躯体。

  张顺父母早亡,家境贫寒,如今十四五的年纪,面黄肌瘦,皮包骨头,衣着寒酸,补丁遍布。

  半月前,张顺刚穿越来时,瞧见这局面,骂了许久。

  穿越来的标配系统不见影子也就罢了,还出身是‘撑船打铁磨豆腐’三苦中打头的撑船行当,如何翻身?

  半月来张顺可是深有体会,扔到一方世界,所谓的凭借见识,白手起家,天方夜谭一般。

  张顺鸠占鹊巢之后,想起肚中的珍珠宝石,于是尝试着拉屎,想从便道弄出来,可几日过去,始终不见踪迹,难道自己的胃液融了那玩意儿?

  为了维持生计,张顺不得不以那粗糙的捕鱼手法继续打鱼,直到五日前,他不小心割破了手指,有鲜血流出,被一条鱼吞下。

  那鱼吃下张顺的血后,不一会儿,体型就涨大了一圈!

  兴许是因吞下宝珠,张顺见此,脑子豁然一通,冥冥之中,莫名知晓了自己鲜血的用法。

  对于水产鱼虾之属,他的血液有莫大的裨益,能令凡鱼蜕变,而且若以精血豢养,甚至能化精成妖!

  而且因血脉压制,被血液养出的鱼虾天然臣服于他。

  不过受限于他实力,血液品秩极低,如今喂养出来的鱼虾,只是相较于凡鱼更大更有气力而已。

  因此,张顺花了几日,捕来了一只体型相较而言更壮的龙虾,足足七八寸,在野泽之中,这般长的虾不算小了。

  捕来大虾,自是张顺准备以浑身最为宝贵的精血喂养,令此虾能得更大的蜕变。

  毕竟张顺捕鱼水平实在一般,若能弄出一只妖虾当作手下,想必捕鱼会更为轻松。

  定个小目标,脱贫奔小康,好歹往后不能为生计发愁啊,否则哪有功夫思考大事儿?

  略显破烂的船舱内,灯火如豆,张顺端坐,身前放着一只野泽虾,右手捻着一根绣花针,伸出舌头,用针刺在舌尖,挤出血来。

  精血所蕴之地,在心脏处,武师能用功法逼出,而寻常人不通功法,只能在舌尖上取。

  张顺前日耗了两日打鱼的收获,才好不容易从埠口一位据说学过武的落魄老头口中得知精血取法。

  强忍着巨痛,把逼出的精血迅速喂到了龙虾口中。

  龙虾顿时如同醉汉,跌撞倒地,浑身上下覆盖上一层血红色氤氲,似盔甲一般。

  张顺满头汗水,喘着粗气,面色苍白如锡纸,不过他并不在意,而是微俯下身,双眸死死盯着寄予厚望的大虾。

  半月以来,张顺已摸清了此方世界的大致情况,据他所知,此世有练武之人,称作‘武师’,地位崇高,实力强横,坊间传闻,一流武师掌劈巨石,拳打狮虎,轻功越涧,水上行走,不在话下。

  张顺对此世了解尚浅,就已知其非凡,穿越过来,如何肯在这野泽捕一辈子鱼?

  龙虾在黯淡的血红光芒笼罩之下,躯体不断壮大,尤其是两个虾钳,正变得锐利,似有寒芒微闪。

  一刻钟后,龙虾身上红芒淡去,体型涨到了一尺有余,站起身来,威风凛凛,挥舞两只虾鳌,颇有气势。

  与此同时,张顺脑海之中,仿佛有一道神识勾连过来,但太过微弱,无法感知出甚么,只大概读出了一个字眼,

  王。

  张顺眯着眼想了半响,伸手一指大野泽,令道:去捕来两条鱼吃。

  龙虾会意,迈动八腿,从船舱走出,越入湖中。

  龙虾本该倒行,兴许是此虾蜕变,行走并不拘于形式。

  张顺强撑着虚弱的身子走出船舱,望水中望去,湖面平静,只月光倾洒。

  不多时,虾兵越出水面,两只虾钳上各抓着一条两三斤重的大鱼。

  拿在钳中,恍如无物。

  果然不是凡虾了,只是不知这虾兵极限如何。

  张顺消耗甚大,肚皮咕咕闹腾,天大地大,吃饭最大,待会再琢磨不迟。

  接过来两条野泽常见的‘青鱼’,张顺搬出炉火,刮鳞剖鱼,清洗最后烹煮。

  手下第一只虾兵站在船头,肃穆而立,忠心耿耿地当一名护卫。

  青鱼煮熟,张顺切下一块肉,递了过去,虾兵接过手,先浅尝一番,尔后神色一亮,狼吞虎咽起来。

  张顺轻笑一声,穿越半月而来后,心中那块郁垒之气消减了不少。

  虽然精血逼出一次,需要数月恢复,但至少有了一条路可走,而不再是只能当个渔夫了。

  初来之时,张顺不是没尝试着改变,但凭借他这小身板,能做甚么?连渔霸手下的小头目都打不过,手头无一块多余铜板,说甚么穿越者的见识,都是屁话。

  张顺站在船头,眺望湖面。

  野泽的水极深,有许多地方,渔民都不能轻易踏足,凡是前往之人,无一生还,据说是有蛟龙水怪占据。

  再加上此世武师的存在,从这些蛛丝马迹之中,可见这方天地的不凡。

  至少是低武,甚至是高武世界了。

  张顺吃罢,一股困意袭来,命令虾兵捕鱼后,便回了船舱,倒头入睡。

  翌日,张顺醒来,一夜休息,精神充沛,只不过面色仍旧苍白,没甚么血色。精血乃是人身躯体中极重要的东西,武师许多损伤的秘法都需精血辅助,而且精血消耗太多,可致人身死,寻常而言,武师不会轻用精血。

  以张顺昨日的损耗,按人身自然恢复,没个数月休想。

  不过可以借助天材地宝,加速精血的恢复。

  大野泽蔓延千里,其中不乏一些生于水底的植株,以及罕见的鱼虾,能固本培元,大补精元之气,张顺若能依仗着吞下宝珠后的水生血脉占据此泽,裨益绝对不小。

  虾兵半夜捕获的鱼类不少,几乎装满了水舱,张顺捕鱼以来,从不曾有次收获,不过多是常见的青鱼黑鱼花鳅等,价值更大的鱼,就相对少见了。

  望着货舱中的大小鱼,张顺沉吟半响,又扔下大半。

  捕鱼贸然增加太多,只会引来渔霸关注,如今有在水中如履平地的虾兵,捕鱼手到擒来,如探囊取物,不必心疼这一点儿鱼。

  芦苇荡中有一条损坏的破船,比乌篷船大,张顺一摆手,一尺五长的虾兵踏水前冲,举起一双大钳,对准那条破船攻去。

  轰得一声,破船从中间裂开,一分为二。

  张顺眯着眼,摩挲下巴,连连点头。

  虾兵这一击弄死一名成年男子不成问题,若是厮杀起来,估计对付数名汉子不成问题,倘若在水中,这个数目还能再翻一番。

  这只虾兵小有灵智,但还差得远,不过给如今手无缚鸡之力的张顺当护卫,绰绰有余。

  张顺褪下衣物,跃入水中。

  从吞下那颗不知来历的珠子后,张顺对水就愈加亲和,潜水本领不断变强,每日在水中游曳,相信过不了多久水中的功夫就炉火纯青,赴水如履平地了。

  轻轻一潜,五六分钟后才冒出头来。

  张顺召来虾兵,一双手抓住虾须,当作坐骑,驾虾前行。

  虾兵速度极快,纵有张顺这个累赘,稍缓了几分,仍能赛过游鱼。

  张顺浮出水面,脚踩虾背,双手捧在嘴边,对着湖水大吼一声,老子来了!

  手底下有了虾兵,张顺底气更足,不再是那等面朝湖水背朝天,只能打鱼勉强维持生计的渔夫了。

  游玩一圈,返回船上,拿着毛巾,擦干身子,穿上短打,张顺独自一人摇着船,朝着码头‘吉云埠’去。

  虾兵则留在了芦苇荡中,以免在吉云埠被人抓去,莫名其妙地招惹了甚么麻烦。

  张顺与虾兵有神识勾连,在方圆数里之地,能轻易传唤,再多,就力不从心了。

  行不多时,一条乌篷船迎头而来,渔夫是一名年岁半百,满鬓星霜的削瘦老者。

  毕竟是无尺寸立足之地,只能生于船长于船死于船的渔民,家无积蓄,身量削瘦,鸠形鹄面是常态。

  一名豆蔻年华的姑娘从船舱之内露出头来,面有菜色,头发枯黄,因常年营养不良而身躯干瘪,无论是胸前还是后臀,皆扁平无颜色,不过依稀能见姣好的五官,想必若有优渥的生活,定会出落成一位美人坯子。

  姑娘见到张顺,举起小手,使劲招了招,大声笑道:顺哥!

  张顺笑着应了一声。

  此女名丁雅,年岁与他相仿,两人青梅竹马,前年张家父母尚在时,几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只是一次出船时,张父张母出了意外,只剩下孤苦伶仃的张顺,此事也就再没了下文。

  否则张顺指不定就已成家立业,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十四五岁,不算小了。

  丁父划着桨,扯着嗓子笑道:小顺,适才听到声音,就猜是你。

  几日不曾见你了,这趟收获如何?

  张顺因自小最擅渔歌,嗓音清亮,相熟的渔夫都知此事,只是从张父张母死后,就极少听闻了。

  心情上佳的张顺咧嘴一笑,丁叔,我运气不错,找到了一处鱼窝,收获颇丰。

  丁父看着年过半百,实则才三十出头,只是常年劳作,再加早生华发,因此样貌显老而已。

  丁雅跳入水中,如同一尾游鱼,三两下游到身前,爬上船来,见船上凌乱,嗔怪道:顺哥,你也老大不小了,该注意打扫船舱了!

  上次我给你收拾还没几天,就又成了这副样子。

  张顺揉了揉鼻,先前是前身所为,此次是因新得虾兵,闹腾得了,还真不是他邋遢。

  丁雅不愧是穷苦出身,动作麻利,不一会儿就将船头甲板打扫干净,她见到货舱水鱼,嫣然一笑道:顺哥,确实不少呢。

  张顺随口敷衍,还好,还好。

  两船交错而过,掀起的湖水涟漪撞在一起。

  丁父没好气道:妮子,该走啦!

  丁雅朝张顺晃晃手,顺哥,回见。

  同为大野泽渔夫,抬头不见低头见,自会相熟,可要说多么亲切,也不尽其然,自家门前雪如山,哪管他人门前霜?

  丁父回眸一望,叹口气,妮子,自从张家父母死后,小顺这人就废了大半,成了如今这穷苦样。

  当初张家父母救了咱们父女俩一命,这两年你照顾小柳,也算仁至义尽了,前日城中茶铺邓家找媒人问到了我头上,我看应下这门亲事,选个良辰吉日,嫁过去罢。

  邓家虽也是个小门小户,可好歹在城中盘下个门面,有个生意,比在这大野泽讨生活好上千倍百倍。

  丁雅咬着唇,遥遥望着张顺背影,我晓得了,爹。

  我只是把他当作了哥哥。

  生于渔民之家,自小体会世事艰辛,所谓的情情爱爱,压根不敌生活重压,她知晓取舍。

  那就好。

  丁雅双腿放在湖面,一双小脚敲打水面,挽了挽发,爹,顺哥似乎比原先开朗了许多?

  丁父点点头,大概是看开了,但他脸色苍白,似乎大病初愈。

  张顺对那丁雅没甚么非分之想,浑身上下骨头架,不是他盘里那道菜,不过前身记忆中,对丁雅就多了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了。

  父母死后,前身心气全消,不求上进,颓唐了一两年,以致于捕鱼技术都没半点长进,勉强苟活而已。

  丁雅容貌不差,且肯干能吃苦,在吉云埠渔民中颇为抢手,前身烂命一条,好比癞蛤蟆,如何吃得上味道鲜美的天鹅肉?

  不过,此张顺非彼张顺,我有血脉统水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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